多知网3月14日消息,3月11日上午,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教育部目前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家庭教育专家认为,家庭教育立法首先必须要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另外,郝平列席全国政协教育界别的小组讨论期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确实在推进之中,由全国妇联牵头组织,教育部予以配合,加快立法进程,力争尽早提交审议。”
两会期间,学区房,高考改革等议题受到了许多关注,而在3月9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的“买天价学区房,不如改善家庭教育品质。”这一回应让人们再次将目光聚焦至家庭教育。
此前,在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工作要点》中提到,2011年将启动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项目,另外在2014年全国妇联举行的家庭教育立法课题研讨会上也有人提到,有关方面正在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相关立法建议稿预计于当年年内出台。然而这些课题和建议稿一直没有下文。
今年两会,全国妇联提交了《关于将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规划的提案》,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并尽快出台。
全国妇联的提案建议,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应坚持儿童优先与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教育的界定,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家庭教育的特别措施及法律责任。应针对留守流动、流浪儿童以及残疾、家庭困难儿童等,规定特别措施,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支持和服务。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保障本条例实施效果。
国法与家规本是一脉相承,然而随着家规变成了家事,怎样保护孩子们在家庭中的权益不被侵害也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此次的教育部副部长的发声,无疑是把孩子们放在法律与家庭的双重保护之下。(多知网 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