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4月10日消息,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培训机构春季复课工作做出要求,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确定。
《通知》指出,要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社区与教育、公安、人社、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筑牢联防联控机制。
《通知》针对培训机构的防疫防护提出了具体标准,包含空气消杀、健康排查、控制人数、健康教育四大方面。
在健康排查方面,通知要求对教职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复课前14天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
在控制人数上,机构要通过课程调整、预约上课等形式,合理控制同一时段内的学员数量。室内教学时,教师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培训。
机构要应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严格出入管理,对符合来访条件的入学咨询人员,要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填写相关表格,如实填写出入时间、事由和校方对接工作人员等信息。
接送学员的家长,要设置相对独立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在复课流程上,符合复课条件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提交申请,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县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结果应报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备案。相关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验收材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