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2月4日消息,2020开年的一场疫情让每个人都无处躲藏,疫情发酵下,上海、重庆、广东、江苏等地均发布了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宣布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伴随着疫情的发展,多地发布通知,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也就是说,全国有超过40万家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基本全部停课。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近期表示,这场疫情,新东方地面课堂全面停课,上百万寒假班的学生不能上课,这给新东方带来了严峻考验。“如果新东方全部停课退费,新东方就只能关门大吉,七八万老师员工的生计,立刻就成了问题。”
线下教培机构多以现金流模式为主,由于无法招新和消课,固定房租、人员成本让众多线下教培机构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活下去”,从2月2日开始,继五部委推出30条金融举措后,苏州、青岛、上海、北京、临沂、盐城等多地出台政策,以帮助扶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整体来看,各地政府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人才保障、成本控制、金融支持。
其中人才保障方面,帮助企业尽量减少裁员,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成本控制方面,引导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同时减免、延迟税费缴纳。金融支持方面,要求稳定信贷规模,降低融资、借贷成本,同时优化金融服务,开设线上和高速审批通道。
以下为多知网整理的各地关于中小企业的帮扶政策:
五部委出台30条,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
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
核心为重点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
此外,《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
基于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北京出台19项重磅措施,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2月3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出台19项重磅措施,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1、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提质增效增加产能。
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提供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
2、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3、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4、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
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5、鼓励租金减免,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上海: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预计为企业减负101亿元
2月3日,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上海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1、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020年,上海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2、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将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
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上海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3、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
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4、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包括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青岛出台18条政策,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2月3日晚间,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苏州、北京、上海等地之后又一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的文件。
《通知》包括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等四大部分18条政策。政策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1、保证企业用工。
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
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
2、降低企业负担。
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优化退税服务、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
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在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对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进行减免,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3、加大金融支持。
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5项政策,
规定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
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
4、完善政策执行。
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等6项政策。
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
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通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积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化危为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苏州市出台苏“惠”十条,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月2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1、加大金融支持。
政策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等。
2、稳定职工队伍。
政策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等。
3、减轻企业负担。
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
此外,苏州还提出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