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12月27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从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了解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一揽子修正案草案进行调整,“一揽子”中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暂不交付表决,待进一步完善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对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总体认为,修改决定草案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对一些看得准、有共识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总体上已趋于成熟。也有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中有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规定还需继续深入研究,可以暂不付表决。
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先分别表决通过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改决定草案,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暂不付表决。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中涉及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问题,建议请国务院有关方面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深入研究,提出积极稳妥的方案,以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常委会再次审议。
那么,本次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建议,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最终通过存在什么样的影响?多知网咨询了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祝伟律师。
祝伟律师解读,此次审议属于法律生效的必经流程。如果不表决或表决不通过,法律不能生效。这次不表决的主要原因是全国人大认为草案部分内容有不完善不成熟之处,仍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完善之后,不出意外应该能够通过,只是时间问题。”
不少行业内人士对此纷纷表示,“该开放的早晚会开放”、“耐心等待”、“个人估计非学历领域应该改动不会太大,剩下的交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