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取消的职业资格总计62项,如果能够如期完成,今年年底还会完成第五批。“这就意味着取消的职业资格超过了职业资格总数的13。”汤涛说。

人社部继续降低从业门槛,取消的职业资格将超三分之一

2015-07-09 18:03:01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梵松  

  多知网7月9日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近日透露,取消第四批职业资格的基础工作已经做好,只待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第四批取消的职业资格总计62项,如果能够如期完成,今年年底还会完成第五批。“这就意味着取消的职业资格超过了职业资格总数的1/3。”汤涛说。

   职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

  汤涛强调, 职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据悉,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进行职业资格改革。2014年6月、8月和11月,国务院分三批取消了125项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认证, 预计到今年底将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关于取消职业资格, 汤涛介绍, 一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 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

  二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 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

  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 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 清理过程当中认为确有保留必要的也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之中。

  四是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确有必要的, 在清理的基础上要经过人社部门批准后, 作为职业资格的试点, 然后再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框架。

   做好人才评价政策衔接工作规范职业资格管理

  汤涛指出, 下一步要做好人才评价服务工作的配套政策衔接。 一是将部分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 目前, 房地产经纪人、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这5个准入类的职业资格已经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第二是与职称系列相衔接。 对于一些不宜采用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人才评价工作, 将推动其在职称系列上与技术职称相衔接。 第三个是转为内部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