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7月29日消息,国务院最近发布《学士学位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第二学士学位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我国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情况,以及我国人才结构实际,根据国家建设需要,提出的一种应急性人才培养渠道。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对于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办法》指出,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设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联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