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4月27日消息,今年2月,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提出研究生全面收费、完善财政拨款、提高政府补贴及奖励等措施。今日,教育部就该《意见》回复了部分媒体的问题,多知网选摘了其中部分要点。
#新收费制度区别对待#
按照《意见》的要求,新收费制度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原则是“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招收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完善和提高研究生的补贴和奖励机制#
2014年秋季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补助范围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而是设立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鼓励;三是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教学、科研、管理,高校应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负责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四是保证家庭困难研究生就学,高校应对困难研究生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
#研究生所获资助应超过其缴纳的学费#
《意见》规定,新政策实施后,研究生所获的资助总体上应该超过其缴纳的学费。除了上述几种奖励措施,2014年秋季起,国家将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另外,字2014年秋季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每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每年。
#高校每年提4%~6%经费用于学生奖助工作#
新的研究生奖助制度实施后,一方面,所有培养研究生的高校所获财政拨款总量都有较大增长;另一方面,不管中央高校,还是地方高校,都要从事业收入里包括新增学费收入里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生奖助工作。
#建立针对高校的落实研究生奖助工作细则的奖惩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新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的约束性,对于不重视研究生资助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投入责任,不按要求计提并发放研究生助学金的省份和学校,教育部将减少该省份的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建立奖惩机制。这同时也要求高校通过办出特色、提高培养水平,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和吸引力。(多知网 侯景天整理)
教育部答疑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271/201304/151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