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现场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

教育部:加强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进行严格审核备案

2019-07-02 16:25:27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孙颖莹  

  多知网7月2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对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

  《通知》强调,一经发现有超标超前培训内容的,要求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要统筹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在暑假前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

  《通知》提出,要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早在2018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就曾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教育培训行业的整改时代正式到来。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该整改作出详细规定。《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同时,对收费管理也做了相关规定,要求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要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一个月之后,教育部办公厅再次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将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初中二年级语文培训班”;此外通知要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关于在线教育的整改也在加紧。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期或将出台首份针对在线教育行业发展、规范问题的全国性监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