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刘聪先后利用担任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成都东方闻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中谋取利益。

四川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原主任获刑,收受东方闻道行贿

2019-01-02 11:53:42发布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原主任刘聪因受贿获刑十年,曾因新闻报道《这块屏幕可能改变命运》而为人所知的成都东方闻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涉其中。被告人刘聪表示,“2000年左右,四川省开始实施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并将其列入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03年,该项目转由教育厅负责,我们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远程教育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在这之前东方闻道公司与成都七中联合成立了七中网校来实施远程教育项目。”

  刘聪,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原主任。根据2018年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他一审获刑十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曾因新闻报道《这块屏幕可能改变命运》而为人所知的成都东方闻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涉其中。刘聪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财物,并在该公司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远程教育十年行动计划项目的过程中,从资金拨付、招标条件的设置等方面予以关照,包括加入“排他性条款”等。

  这份成文于2018年12月24日的判决书显示,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2前后7次向刘聪贿赂16万元,价值10万元的购物卡以及19万的大众速腾轿车。

  据判决书介绍,刘聪,男,1958年4月12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因涉嫌受贿罪,于2017年6月6日被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月20日被广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刘聪利用担任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四川省教育信息中心相关项目承建商、供货商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吕某、唐某、商某、杨某等项目承建商、供货商所送人民币现金345万元、美元3万(折合人民币19.57万元)、价值10万元的购物卡以及价值190735元的轿车一辆,总计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393.6435万元。

  其中涉及成都东方闻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部分为:200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刘聪先后利用担任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成都东方闻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中谋取利益,7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王某2所送贿赂人民币现金共计16万元,收受价值10万元的购物卡及价值190735元的大众速腾轿车一辆使用。后因省教育厅相关干部被组织调查,刘聪担心被牵连而将所收受的汽车退给王某2,王某2安排游某将车变卖8万元。

  “没有为难”

  被告人刘聪表示,“2000年左右,四川省开始实施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并将其列入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03年,该项目转由教育厅负责,我们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远程教育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在这之前东方闻道公司与成都七中联合成立了七中网校来实施远程教育项目。大概是在2003年左右,王某2就邀请我们信息中心和成都七中入干股,具体占多少我记不清楚了,我们信息中心和成都七中并未实际出资,仅作名义上的股东。”

  刘聪说,“2004年,东方闻道公司为了规范运行,王某2到我办公室跟我谈,规范的话就要信息中心按比例出资,我当时想反正我们也没有出资,就退了算了。过了一段时间,王某2还拿给我一个纸袋,并对我说给一点补偿,并请我继续关照他们公司,然后就离开了。过后,我打开王某2给我的纸袋,里面装有现金6万元。2009年至2012年,王某2在每年的春节前,到我办公室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我1万元,共4万元;2013年至2015年,在春节前,王某2每次也是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我2万元,共6万元。”

  他表示,“王某2共送给我现金16万元、购物卡10万元以及一辆价值19万多元左右的大众速腾汽车。因为从2003年我们信息中心就在具体负责远程教育项目的实施和拨款等,我一直在担任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他为了使东方闻道公司和七中网校能在该项目推进、招投标,特别是在项目拨款等方面得到我的帮助和关照。”

  “2003年至2014年,在远程教育项目的拨款上,我没有为难王某2及所在公司,都及时拨付了的。在招投标方面,大都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让东方闻道公司中标,特别是2012年在采购远程教育项目硬件设备招投标过程中,在招标条件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上,加入须获得四川成都七中东方闻道网校教育卫星专网入网许可和远端数据交换软件须与四川成都七中东方闻道网校现用前段软件兼容等排他性条款。”刘聪称。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退回大众速腾轿车一事上,还涉及2014年7月被查的四川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何绍勇。

  刘聪介绍道,“2010年左右,我给王某2说,方不方便为我买辆车代步,王某2当场就同意了。他问我需要什么车,我给他说看好了一辆大众速腾车。过了一段时间,东方闻道公司财务总监游某联系我,说车买好了,然后他开他车来接我到东方闻道公司地下车库,将车给我,是一辆灰色大众速腾1.4T配置的。我从游某处得知,该车辆购买价、购置费和车辆装饰费等共总花费19万多元,车主登记为东方闻道公司的员工。大概2014年,因为教育厅原副厅长何绍勇被组织调查,由于担心自己被牵连,我就联系王某2联系希望把车归还给他,并告诉王某2希望他尽快把车处理掉,买车给我的事情也不要告诉其他人。后来,游某在电子科大来把车开走了。”

  “按照我们的意思”

  判决书显示,成都东方闻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某2称,“2001年东方闻道公司开始实施民族远程教育项目,2002年由东方闻道公司出资金,成都七中出教育品牌联合举办了成都七中东方闻道网校,专门从事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教学服务。大概在200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由四川省民宗委转到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远程教育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从2003年到2011年,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每年资金大约在300万左右,2012年开始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每年资金大约在2000万左右。”

  王某2表示,“2003年,我公司股东贺鹏从公司发展角度,拉信息中心和成都七中入股东方闻道公司,信息中心6%,成都七中20%,信息中心和成都七中都没有出资,刘聪同意入股东方闻道。2004年的一天,为了规范公司运行,我们劝信息中心从东方闻道公司退股,我觉得使用了信息中心一年多的牌子,还是应该感谢一下。之后不久,我就从办公室保险柜里拿出6万元现金,用报纸包好后装在纸袋里面,在刘聪的办公室将这6万元现金以补偿信息中心的名义送给了他,然后他就欣然接受了。”

  王某2还称,“刘聪是四川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主任,四川省民族地区远程教育十年行动计划项目转到教育厅后,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资金预算、拨付和一些管理工作;2012年后十年行动计划的资金划拨和招投标工作也由信息中心负责,为了得到刘聪的关照和支持,与刘聪保持良好的关系,按照我们的意思开展招投标和划拨资金,所以才送钱送物给刘聪。在民族地区远程教育项目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他都是非常支持和关照的,教育厅的资金到位后很快就全额拨付下来了,保证了公司在发展期间的经营需求。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信息中心与我们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制作招标文件,设置了排他性条款,导致流标,最终实现了单一来源性采购,这样可提高价格,实现利益最大化。其他的日常管理中,对闻道公司的业务也是十分支持和关照。”

  另外,判决书提到,刘聪于2018年3月14日书面检举东方闻道公司2016年在江西省樟树市成立了两家公司,涉嫌挪用民族地区远程教育经费和避税。2016年11月29日,广安市公安局侦办了王某2、游某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该案中涉及到刘聪所反映的两家公司相关问题。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但该案侦办与刘聪无任何关系。刘聪提供的线索系公安机关已经掌握,没有对侦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依法不能认定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