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将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3+3模式取代文理分科

2016-03-04 12:15:00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冯玮  

  多知网3月4日消息,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广东高考将做改革,文理分科改为“3+3”,“一考定终身”改为按比例参考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等综合成绩等。

  据了解,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将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以下为《意见》要点:

  会考和高考外语提供一年两考

  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可以选择最好成绩。

  文理分科改为“3+3”

  高考实行“3+3”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一考定终身”改为按比例参考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等综合成绩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

  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高校招生自律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努力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

  分类招生制度方面,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此次改革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分项目、步骤推进广东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如2015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2016年的调整和优化二本招生录取批次,2017年增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等改革内容,既有已启动的单项考试招生改革,也有未来改革的任务和路线图。(多知网 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