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屡见培训机构携款潜逃,有家长预付两年甚至更久的学费——这样的情况以后可能会有所改观,部分地方政府下发通知,限制培训机构预收费期限,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南京教育局规定机构收费不得超半年

2014-05-04 16:37:51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张岩  

       多知网6月20日消息, 近来屡见培训机构携款潜逃,有家长预付两年甚至更久的学费——这样的情况以后可能会有所改观,部分地方政府下发通知,限制培训机构预收费期限。

       据《南京日报》报道,南京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最长不得超过一学期或半年学费,不得组织各类国内外游学活动。

       为了“套牢”学生和家长,提升续班率,很多机构都会通过套餐、打折等方式引导家长多报课程,提前支付一年甚至更多的学费。对于机构而言,可获得充裕的现金流,降低后续运营的风险。

       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上个月俞敏洪在“第三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发言,称“在座的培训机构一定有陷入困境的,现在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老百姓把三年的钱交给你了,有的培训机构最高收到了八年的钱。我对新东方的要求,除了中小学缴费一年一交,最高收费原则应该不超过半年,顶级的特殊项目可以收一年的费用”。

       部分地方主管部门建立了“保证金”制度后,再从规范培训机构预收费入手,能起到治标治本的作用吗?(多知网 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