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长生招生拟作调整。

广州市征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意见,或取消特长生招生

2020-03-02 21:33:03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麦瑞宋  

  多知网3月2日消息,《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今日发布,即日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通知》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长生招生和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招生工作日程拟作调整。

  《通知》采用“1+2”形式,即1份主体文件附2份附件:《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以下简称《日程安排》)。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通知》主体文件对公办、民办义务教学招生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包括:

  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并保持相对稳定。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属地区范围内、按照属地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统筹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确保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

  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视同仁提出规范要求,严禁选拔生源,并强调严肃治理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破坏教育生态的行为。

  《实施方案》拟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工作流程要求,主要包括:

  按照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由市统一平台报名、由各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申请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总计划的50%。

  九年制和十二年制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

  核定招生计划、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分区派发报名数据、各区组织电脑派位和录取、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审核和补录等具体流程和做法。报名系统将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选择报名;每人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电脑派位结束后,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注册。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日程安排》拟明确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提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分别在同一天组织新生注册,实行“公民同招”。

  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办法将基本保持稳定,各区继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等因素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学校招生片区;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