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退役运动员在学校教练员岗位继续发挥专长。

四部门:在学校设置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

2023-02-16 11:23:45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关注教育的多知网  

  多知网2月16日消息,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

  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确有必要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

  意见称,学校教练员要发挥专业特长,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与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训练工作中形成良性互补。学校教练员职称层级、岗位等级和评价标准按照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教练员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学校教练员扎根基层,干出实绩。学校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取得相应职称后可按规定相互转任。

  意见强调,学校教练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热爱体育事业,了解相应运动项目的竞赛规程及裁判规则,熟悉相应年龄段学生的运动生理、心理特点。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

  此外,意见还鼓励退役运动员在学校教练员岗位继续发挥专长,提出各地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学校教练员岗位面向取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