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教育部:面向少年儿童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符合身心特点和语言文字学习规律

2023-01-16 17:16:59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关注教育的多知网  

  多知网1月16日消息,教育部印发了《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面向残疾人、老年人的信息技术产品,应当具备语言文字信息无障碍功能。面向少年儿童的信息技术产品,应当符合其身心特点和语言文字学习规律。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规定所称的信息技术产品主要有:基础软件,包括字库、输入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办公套件等;语言文字智能处理软件,包括语音合成、语音转写、机器翻译、智能写作、智能校对、自动问答等功能软件以及数字和网络出版物。

  其中,基础软件应当符合信息技术编码字符集等标准。汉字字库应当符合汉字字形规范。汉字输入系统应当依据汉语拼音方案、普通话语音、汉字笔画和部件等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设计,并具备一定的规范用法提示功能。

  数字和网络出版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汉语拼音、普通话语音、规范汉字、现代汉语词形、标点符号和数字用法等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需要使用汉语方言、繁体字、异体字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

  教材、现代汉语语文工具书类数字和网络出版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应当在语言文字的排序、检索、注音、释义、用例及相关知识阐释等方面执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需要变通的,应当以适当方式体现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此外,管理规定强调,面向残疾人、老年人的信息技术产品,应当具备语言文字信息无障碍功能。面向少年儿童的信息技术产品,应当符合其身心特点和语言文字学习规律。鼓励有关检测认证机构为社会提供面向信息技术产品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符合性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