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7月27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网络课程、数字教材等数字教育资源上线发布至少须经过三级审核;不得出现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内容。
办法指出,科学性审核应保证数字教育资源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符合科学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得出现学术谬论、常识性错误或与事实不符的表述。面向中小学生的国家规定课程方面的资源内容须与学生所处年级相匹配,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办法强调,数字资源审核上线发布至少须经过三级审核。首先由资源生产单位对每一个资源按照政治性、科学性、适用性和规范性的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主管部门通过组建专家委员会或委托专门机构的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第一责任人确认后可提交资源平台运营单位进行上线。资源平台运营单位经技术性审核后在资源平台发布,将审核流程材料存档备查。
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内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问题数字教育资源投诉举报机制,接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下线相关资源,重新审核后方可上线。此外,还要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动态评价机制,指导智慧教育平台运营单位基于资源下载、用户评分等情况对上线的资源开展评价,逐步淘汰下架用户评价低、投诉率高的资源,形成迭代更新、持续优化的资源供给与服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