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无照机构从事体育培训服务。

北京市要求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

2021-12-02 09:25:10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Chen  

  多知网12月2日消息,近日,据北京市体育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体育北京”发布消息称,该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体育部门对属地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全面摸底,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

  通知明确,各区体育部门要对属地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全面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从事体育培训服务的证照资质全面核查,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无照机构从事体育培训服务,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

  通知要求,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循体育培训客观规律,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科学的培训大纲,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聘用具有体育培训资质的专业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场地、器材标准的条件下开展体育培训服务。

  通知要求,对培训活动中的预付费行为,应积极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预付资金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存管。在提供培训服务过程中,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解决消费纠纷,维护体育培训市场良好秩序。

  通知要求,加强监管,防范化解体育培训中的各类风险。要在摸底排查基础上,率先建立体育培训市场“黑白名单”,对信用和服务好的体育培训机构,要优先向学校推荐;对信用和服务较差的机构,要加大曝光力度。对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安全生产有重大隐患不整改、群众投诉集中的体育培训机构要及时曝光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关于做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做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体产业字〔2021〕49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市体育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体育培训监管工作精神,按照北京市“双减”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市体育培训市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本市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体育培训市场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关于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大改革任务,是着眼建设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重大民生工程。体育培训是“双减”工作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体育培训规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围绕“治乱、减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科学谋划,迅速行动,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青少年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让体育在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市已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准入规则。各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体育培训市场的研究,准确掌握体育培训市场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做好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快速有效地做好监管工作。

  二、摸清底数,加强对属地体育培训机构的指导与服务。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涉及各类体育运动项目,包括基础体能训练、基本运动技能教授、运动水平提高等。在经营形式上,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团、民办非企业、体校和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各区体育部门要对属地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全面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从事体育培训服务的证照资质全面核查,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无照机构从事体育培训服务,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要督促持照体育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体育培训规定,主动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为学校体育服务做好对接推荐。各级体育总会要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所属各级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协会从事体育培训服务的管理与规范引导。

  三、健全标准,为体育培训市场提供示范引领。按照本市“双减”工作有关非学科培训机构准入工作意见,市体育局正在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拟对体育培训机构名称、登记条件、培训场所、培训大纲、专业人员、社会信用等进行全面系统规范。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和市级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要加快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标准、教练员从业资质、各运动项目培训服务标准等,细化体育培训内容,规范培训行为,加大教练员培训力度,满足培训市场需求,引导各运动项目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四、诚信经营,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开展体育培训服务。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应认真贯彻国家和本市“双减”工作精神,严格遵循体育培训客观规律,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科学的培训大纲,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聘用具有体育培训资质的专业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场地、器材标准的条件下开展体育培训服务。体育培训机构应主动承诺诚信经营,主动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争做行业表率,坚决纠正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焦虑营销”等行为。对培训活动中的预付费行为,应积极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预付资金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存管。在提供培训服务过程中,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解决消费纠纷,维护体育培训市场良好秩序。

  五、注重宣传,引导体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校外体育培训是对学校体育的重要补充,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作用。各级体育部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体育教育功能宣传,广泛宣传体育对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综合价值,树立“健康第一”的舆论导向,坚决抵制“应试体育”思维。要认真做好体育科普教育,引导青少年根据身体条件和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体育运动项目。要引导广大青少年和家长选择证照齐全的体育培训机构,重点考察培训机构的诚信度、场地设施条件、服务质量等,主动要求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

  六、加强监管,防范化解体育培训中的各类风险。各级体育部门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要主动履职尽责,创新监管方式,注重监管效果。要在摸底排查基础上,率先建立体育培训市场“黑白名单”,对信用和服务好的体育培训机构,要优先向学校推荐;对信用和服务较差的机构,要加大曝光力度。要与市场监管、消防、应急、卫生健康、金融、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体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认真排查体育培训机构在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预付费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安全生产有重大隐患不整改、群众投诉集中的体育培训机构要及时曝光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北京市体育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