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记为非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无须重新登记。

北京市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年底前完成

2021-09-15 08:30:31发布     来源:首都教育    作者:多知网  

  多知网9月15日消息,据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北京市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即日起,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活动。现有登记为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且符合“双减”政策要求、办学规范的,可以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通知》印发前已登记为非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无须重新履行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手续

  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超过时限,仍未申请登记非营利法人的营利性机构,将依法终止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

  以下为首都教育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原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切实做好北京市符合条件的现有营利性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申请登记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北京市教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和市通信管理局,结合本市实际,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本市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时限与具体程序,现有登记为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下称“现有机构”),且符合“双减”政策要求、办学规范的,可以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即日起,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活动。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营利性机构组织义务教育学科培训,以及利用重新登记非营利法人侵害学生和员工合法权益行为。

  《通知》印发前已登记为非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无须重新履行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手续,但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修订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体现非营利性质,明确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Q&A

  问题一:

  什么样的营利性机构,可以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申请登记有时限吗?如果超过时限,能否继续保留办学资格?

  现有登记为营利法人的线上线下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且办学规范的,可以申请登记成为非营利性机构。

  办学规范主要包括证照齐全、培训条件达标、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合规、从业人员资质合规、预收资金已纳入监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等各项符合“双减”政策的规范要求。达到这些规范条件的机构,才可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超过时限,仍未申请登记非营利法人的营利性机构,将依法终止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

  问题二:

  营利性机构是否可以从事义务教育学科培训?是否允许继续售卖新课?

  均不可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从事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主体应当是非营利性机构。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本文件已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科培训是指,组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群体,培训内容涉及国家课程标准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学科知识的培训活动。

  问题三:

  已备案的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如何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北京市统筹推进已备案的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教育、民政、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同审联批机制,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统一做好培训资质审批、非营利法人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