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8月20日消息,据新华社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现行人口计生法于2002年施行,在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进行过一次修改。而本次修法主要内容包括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同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新人口计生法调整了人口发展目标,将2015年版本“控制人口数量”的总体目标修改为,“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此外,部门职能随之转变,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管理部门由计划生育的行政部门,变更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相比于上一次修订,新人口计生法从制定配套支持措施、废除制约措施两方面着手,推动“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落地。
新人口计生法提出,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同时进一步保障生育期妇女就业合法权利,为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此外,从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着手,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新人口计生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按照托育服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而在废除生育制约措施方面,新人口计生法废除了社会抚养费和相关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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