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教育部推出[“双减”在行动]专栏,开栏提到,该栏目将介绍各地推进“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经验。多知网从各地官网和教育培训从业者的反馈来看,各地的“双减”工作已经常态化,在不同地方落地上有一定的差异性。
根据各地目前的进展,多知网看到分为以下类型:一、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在稳妥审慎推进“双减”,在2018年整顿的基础上更多元、更科学管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提高准入标准,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等;二、严格管理,全面进行安全排查,如河南省;三、暑期暂时不能补课,甚至暂时关停,如昆明市晋宁区、安徽省巢湖市、陕西省榆林市、陕西咸阳泾阳县、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朔州市。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双减”工作有的地方经过官网正式发布了文件,有的地方则尚未正式发布,但相关文件已下发至培训机构。不论如何,“双减”工作已经展开。
此外,“双减”的配套方案——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有了初步进展。
01
稳妥审慎推进“双减”,多元治理
【北京】
5月7日,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围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到西城区、海淀区调查研究,并分别与中小学校长、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座谈。
蔡奇在与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座谈时指出,校外培训在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科技与教育融合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要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问题。校外培训尽管是企业办教育,但初心与公立学校应该是一致的,就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成为社会主义教育的有益补充。要加强课程建设,着力在兴趣上培养拓展,发挥技术等方面优势,为学生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教育培训。坚决防止超前超纲培训,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大压力,伤害身心健康。强化线上教育监管,在教师资格、资金监管、合同使用、课程内容等方面与线下执行同一标准,坚决防止野蛮生长。要发挥头部企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原文链接:
http://jw.beijing.gov.cn/jyzx/jyxw/202105/t20210508_2384416.html
5月21日,北京市教委官方微信首都教育发文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及存管有了明确的要求,这是北京市首次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做出统一的管理办法。
6月12日,北京市丰台区上线“丰台区民办教育发展服务平台”,加强对预付培训费监管。丰台区教育委员会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预付培训费监管,确保培训费资金安全,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家长可通过“丰台区民办教育发展服务平台”进行培训费等费用的缴纳。
7月13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 刘宇辉发表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双减”工作》,文中提到“双减”进展包括:累计对90余家培训机构违规问题、多名教师校外兼职授课予以通报;目前780多址培训机构已纳入预付费资金监管。
刘宇辉提到,下一步,北京市将对标对表中央的“双减”意见,研究制定“双减”北京方案,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稳妥审慎推进。
【上海】
2021年1月18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培训机构全链条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管理范围涵盖在线教育和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其中,指出民办培训机构根据设立方式分为许可类(即学科类)、一般类(音体美等非学科类)等。
《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提到,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面向小学1-2年级的线上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原文链接:
http://edu.sh.gov.cn/web/hdpt/wszqyj_detail.html?subject_id=744&time=0
5月20日,上海市教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上海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意见》。
意见中表示,将提升校外教育的育人内涵。包括:拓展深化校外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科学探究、实验操作,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文和科学素养。积极开展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武术、冰雪等体育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2至3项体育技能,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培养学生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方面的鉴赏能力和艺术素养,推进非遗传承,增强学生审美修养。
原文链接:
http://edu.sh.gov.cn/mbjy_xwzx/20210521/41aeb069c6c14fb9902805cf9cc5718e.html
【广东省】
5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预警。
省教育厅提醒家长,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做到“三要”“三不要”:
“三要”:要选择正规机构(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要认真阅读合同;要妥善保管单据。“三不要”: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不要向筹设期的机构缴纳费用。
原文链接:
http://szeb.sz.gov.cn/ydmh/xxgkw/jyxww/content/post_8762733.html
【天津】
1月14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文表示,将大力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错误言论、师德失范、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严格治理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治、行政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全方位提出要求。
原文链接:
http://jy.tj.gov.cn/JYXW/TJJY/202101/t20210114_5322624.html
2月3日,天津市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行动,由市教育两委领导分区包联,组成 7 个检查组,同时会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全市 16 个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收退费管理、合同签订、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 6 个方面进行检查。
原文链接:
http://jy.tj.gov.cn/JYXW/TJJY/202102/t20210203_5346489.html
5月20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中国教育报》文章,文章表示,天津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作为、多元治理,形成了全流程管理机制,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积累了经验和做法。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研究: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正式成立了社会培训机构治理研究中心。
变堵为疏加强引导规范:天津市教委积极向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家长推广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双方的合同行为。
变单一管理为多元治理:形成了从加强办学风险防控、强化过程资金监管、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到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全流程管理机制。
原文链接:
http://jy.tj.gov.cn/JYXW/TJJY/202105/t20210520_5455427.html
【重庆】
6月5日—6月6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教委对61家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开展突击检查,发现新东方、欧文等32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56项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7月13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教委向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各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办学行为,不得进行“提前、超纲、应试”培训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湖南省】
长沙望城区
6月21日,长沙望城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到,一要现场甄别资质; 二要知晓收费要求。三是抵制违规行为。
7月,长沙望城区教育局再次提醒:
一、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取得了由望城区教育局发放的“办学许可证”;
二、缴费必须通过培训机构在长沙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三、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且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四、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不要盲目跟风。
此外,长沙望城区教育局还公布了《望城区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株洲市茶陵县
7月8日,茶陵县教育局发布《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呼吁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托管辅导,不要过于焦虑,不要盲目从众,不要用校外培训、托管辅导替代暑假生活,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此外,发布了《茶陵县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
原文链接:
http://www.chaling.gov.cn/c13083/20210708/i1724463.html
株洲市石峰区
7月13日,石峰区人民政府发布《石峰区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提到:“一、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二、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并附带了《 石峰区 2021 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原文链接:
http://www.shifeng.gov.cn/c4616/20210713/i1725857.html
【江西省】
根据江西教育网消息,5月24日,江西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传达了5月21日中央深改委会会议精神,就江西省“双减”工作作出了工作安排。
6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迅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的通知》,建立“双减”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实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
7月2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防止暑期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严格执行假期管理规定,引导义务教育学生暑期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
7月5日,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暑期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暑期专项治理,发布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外培训秩序。
原文链接:
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7/6/art_25538_3472831.html
7月5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减轻中小学暑期过重负担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缴纳培训费用时,谨慎选择机构,警惕缴纳费用。
文中指出,家长们在选择机构前,可通过“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机构查询”板块,查询培训机构合法性、经营范围等信息。
【河北省】
保定市
6月15日,保定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对28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及查处情况通报。通报提到:
一要加强违规问题的排查整治。各地要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底,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监管,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一经查实,坚决取缔。
二要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年检年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舆情应对及应急处置机制等长效机制。
【江苏省】
连云港市
7月6日,连云港市教育局发布市政协专题调研《关于继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提案》办理情况 ,强调:“要有效解决校外培训机构目前仍然存在的一些顽固问题,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努力。一是要坚决清理无证机构,有效净化校外培训市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有证机构,积极营造良好校外培训环境;三是要严把校外培训市场准入关口,确保新进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水平。”
下一步,全市教育部门将继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加大违规办学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推动我市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
http://jyj.lyg.gov.cn/lygsjyj/jyyw/content/2d67e1c5-209a-4a20-8737-07a85ce54ca4.html
【浙江省】
宁波市奉化区
7月14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奉化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执法行动》一文,文章提到, 奉化区教育局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该区建立由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实行黑白名单制度,促进规范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
http://jyj.ningbo.gov.cn/art/2021/7/14/art_1229165918_58905111.html
玉环市(浙江省辖县级市,由台州市代管。)
7月9日。《玉教办〔2021〕43号 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答复的函》提到,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原文链接:
http://www.yuhuan.gov.cn/art/2021/7/9/art_1229463072_3721388.html
【湖北省】
武汉市
7月8日,武汉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从严治理,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培训机构,坚决遏制“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原文链接:
http://jyj.wuhan.gov.cn/zfxxgk/fdzdgknr/wjtz20201009/202107/t20210708_1734116.shtml
黄冈市
7月13日,黄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严禁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外营业。严禁有照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
原文链接:
http://jyj.hg.gov.cn/art/2021/7/13/art_9166_1462512.html
【四川省】
成都市
6月19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校训教育培训市场行为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开展虚假宣传整治,开展价格欺诈整治,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
7月9日,成都市场监管部门发文指出,已经从6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行为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并再次发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禁止性规定重要提示,包括“严禁夸大机构实力、严禁虚构教师资质、严禁宣传培训效果……”十个严禁。
7月6日,四川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发布参加校外培训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每一所学校将参加校外培训的相关风险告知家长。尤其要利用散学典礼和班会课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讲解,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双减”要求,营造全市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强调:“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要依法签订培训合同;要认真查看办学条件;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警惕提前预售课程收费;警惕炮制噱头高额收费。”
原文链接:
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8/2021/7/6/ee1327b498c14ab9b5d1bec88726b43b.shtml
【青海省】
西宁市
西宁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参加校外培训学习的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随意跟风,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切实减轻课外负担,让孩子度过一个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如确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习,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做到从慎而选、从需而入。此外,西宁市教育局还发布了《西宁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原文链接:
http://jyj.xining.gov.cn/gsgg/19404.s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7月13日,柳州市教育局转发《柳州晚报》刊发的《我市两部门联合对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发出行政提醒函》,文中提到,严禁超前超标培训,以及以任何形式给参训学生留作业;不得和所在县(区)中小学校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此外,还要规范教师管理,尤其是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原文链接:
http://jyj.liuzhou.gov.cn/xwzx/mtjj/202107/t20210713_2865758.shtml
多知网观察——与2018年相比,各地在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最大的差异化在于:第一,多地要求强化线上教育监管,比如北京市要求教师资格、资金监管、合同使用、课程内容等方面与线下执行同一标准,可以说将线上线下统一管理;第二,多地已出台预付费资金监管办法;这降低了机构跑路风险;第三,多地建立了黑白名制度,强调家长可以选择有办学学科证的机构,将取缔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第四,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正式成立了社会培训机构治理研究中心,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服务;第五,会引导义务教育学生暑期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如江西省。
02
加强管理,全面安全排查
【河南省】
7月9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文件,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需于7月11日前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的五部分数据和简要进展情况。并要求,以后各地要于每月18日前上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五部分的数据。五部分数据包括:排查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停业整顿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取缔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责令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暑假预收费培训机构数量和收费金额。
官网尚未发布文件,多知网已经致电求证,官方回应称:“该文件属实,在线教育也包含在范围内。”有培训机构也向多知网反馈:“收到了有关上报的文件。”
鹤壁市
6月30日,鹤壁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了文件《鹤壁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教办基【2021】173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减轻假期学生学习负担,并明确要求:“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占用暑假组织义务阶段学生集体补课。”
官网显示7月2日正式发布文件:
https://jyj.hebi.gov.cn/jyj/739732/3387023/739770/739929/3815884/index.html
驻马店市
7月7日,驻马店市教育局发布《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不得占用暑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补课,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参照执行。
二、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文化课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线上培训。
三、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官网显示7月7日正式下发文件,且多知网已经求证属实:
http://edu.zhumadian.gov.cn/html/910/2021-07-07/content-7796.html
新乡市
7月6日,有传闻称,河南新乡市教育局于7月5日发布了针对校外教育培训的《通知》。《通知》提出:
一、按照前期停业整顿两周进行安全排查要求的基础上,对双证齐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安全自查整改后,先由所在具(市)区消防部门或者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再向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复业申请,待复查符合安全标准及办学条件的各项要求后,经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开门营业。
二、检查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办学条件的继续整改,不得开门营业。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前不得开门营业。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不得开门营业。
三、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暑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集体补课: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不得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其他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官网尚未发布文件。7月9日下午,多知网致电求证,工作人员称:“政策属实,但目前还没有公开。目前并不知道具体的实施时间。”
多知网观察——目前,河南省正在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排查,多市要求暑期暂时不得进行补课,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等。此外,河南省要求每月18日前上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五部分的数据。
03
严格执行,暑期暂时停止上课
【安徽省】
巢湖市(安徽省合肥市代管县级市)
7月8日,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了一则有关禁止暑期学科类培训的通知,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1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面向小学和初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2021年7月9日前,已在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系统发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培训到8月20日结束。
二、从2021年9月1日起,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面向小学和初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教育。
该文件官网尚未正式发布,多知网向巢湖市教育体育局求证属实。
【云南省】
昆明市晋宁区
7月9日,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开展文化类课程培训的通知》。《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一、暑假期间严禁任何学校(幼儿园)将校舍租(借)给社会机构、个人办班补课或与社会机构、个人联合办班,任何学校不得利用假期违规补课,如有违者,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园长)的责任。
二、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违规行为;禁止暗示、动员、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禁止教师之间相互介绍有偿补课生源。
三、严禁各培训机构暑假期间招收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政、信息技术)。各培训机构法人是禁止暑期违规办班补课的第一责任人。我局将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对违规办学、变相对抗调查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四、根据《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晋宁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工作安排及暑假放假时间的通知》,禁止招生补课时间小学2021年7月11日至8月28日;初中2021年7月11日至8月30日;中职学生2021年7月15日至8月30日;高中7月14日至8月25日。
该文件未在官网正式下发,多知网致电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求证,工作人员表示:“政策是真的,我们今天上午发出来了。”
【山西省】
太原市
多知网致电太原市教育局,回应称:暂无下发禁止校外补课的文件,培训机构仍在正常运营。
朔州市
根据山西当地媒体画报朔州(山西省人民政府旗下媒体)报道,7月10日上午,朔城区教育局召开暂停全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即日起,全区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聚集性活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培训。
【陕西省】
榆林市
网传目前榆林市各县区正在全面关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榆林市下辖的定边县、靖边县都接到了相关通知。
对此,多知网致电榆林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清楚。”多知网向定边县教体局求证,工作人员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的培训机构暂时都关停了,交了费的退费,但艺术类可以报班。”
另据潇湘晨报报道,榆林市教育局称:“教育局尚未印发相关正式文件,并没有说全面关停。"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教育局只是“有意向在暑期期间暂时关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对这个行业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课程及办学安全条件,并没有说要全面关停。
咸阳市泾阳县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下发通知,通知提出将依法关闭取缔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全部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具备办学资格的予以规范整顿。
整治范围包括全县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学前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
文件表示,此次整治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动员(2021年7月11--12日)
起草相关文件方案,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集中清理整顿协调会议,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取缔工作;教育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按文化课、艺术、体育等类别进行分类造册,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调查摸排,摸清基本情况,分类登记;同时,通过泾阳融媒体、相关单位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依法办学、依法监督、依法监管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清理取缔(2021年 7月12日- -7月16日)
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整体部署要求,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住建、消防、民政、人社、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综合清理整顿工作组,对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逐一依法予以取缔;对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清理检查整治,对证照齐全、布局规划、达到或经整改后能够达到标准的培训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坚决依法予以停办取缔。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成果(2021年 7月17日- 8月31日)
对达到办学标准的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求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规范办学行为;对限期整改提高的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是否整改到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继续关停;对已经取缔的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是否继续违法举办,对拒不关停、违法办学的,依法追究举办者的责任。
目前官方没有正式文件。多知网向泾阳县教育局致电求证,工作人员回复:“没有具体文件下发,暂且不清楚,具体可以去泾阳县校外培训监督管理办公室,面对面咨询。”
多知网观察——目前,部分地区严格推进“双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暂时停止补课,暑期暂时不能补课,未来假期是否可以补课暂未明确。
(本文由多知网结合各地教育局、教体局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