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熊丙奇企鹅号
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熊丙奇
教育部网站消息,暑期临近,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通知》提出,地方教育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以学校为主体,开展托管服务,是今年暑假托管班的新特点。此前,我国部分地区,也有公办的暑期托管班,但主要由团委、社区负责,暑期托管班的覆盖面有限,一些家长甚至不知道有这类托管班。
以学校为主体开展暑期托管服务,从学生一放暑期就推出,一直开展到新学期开学,这样的暑托班,无疑覆盖面大,如果托管服务得到家长认可,可以有效解决假期不能照顾孩子的家庭的后顾之忧,也疏导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
从疏导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角度看,暑期托管班,将有两种不同的功能。
一种功能是,如允许校外培训机构节假日(包括寒暑假)进行培训,暑期托管班与校外培训班的关系是分流与竞争关系,有的家长不愿意送孩子去校外培训班,选择送孩子去暑托班。
这样的暑托班只会有部分学生参加,而且,由于暑托班只是一种选择,所以,暑托班不必覆盖整个暑期,这也是之前暑托班大多由社区组织,覆盖面并不广的原因。简单来说,对于这样的暑托班,并不是“刚需”。
另一种功能是,如果即将发布的“双减”文件,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节假日开展培训,那暑托班就变为替代选择,变为“刚需”了。校外培训班关闭,孩子们暑假去哪里?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如果没有社区或学校的暑托班,家长们必然“头大”,把孩子放在家里有安全隐患不放心,把孩子带在身边也非长久之计。
因此,此间教育部门支持学校开展暑托班的信息,也被舆论解读为,是配套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在节假日(暑期)开展培训的配套措施。有禁就必须有疏,在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开班后,要给孩子们过暑假提供去处。
如果暑托班是这样的功能,那以学校为主体提供的暑托服务,很可能就变为全民(全体学生)都参与的暑托服务,进而就会出现教师和部分社会舆论担心的问题,暑托班变为第三学期,教师和学生都不再放暑假。据媒体报道,已有学校以暑期延时托管服务为名,进行集体补课。
教育部所发的《通知》就针对这种情况,强调不得强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但是,在现实中,为应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所带来的托管需求,就很可能出现强制教师参与托管服务的问题。
而这样的托管,也会存在诸多问题。
一种情况是,由于加班费低,教师消极应对,托管只提供看护服务,不开展其他活动,家长对这样的托管不满,但又不知道该把孩子送到哪里。焦虑的家长就可能请家教,或者把孩子送到地下培训机构。这会消解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像的努力。
另一种情况是,把暑托班变为公开的集体补课,所有学生都参加,缴补课费,这种集体补课会得到不少家长欢迎,费用会比上校外培训班低,也不担心孩子假期“荒废”,而教师虽没有了暑假,可也获得补课收入。但是,这样一来,孩子就不是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而变为在学校补课中度过了,这会增加学生的负担,也侵犯教师的合法权利。
所以,以学校为主体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并不是一种好方式,虽然教师现成、学校现成,但是,这很容易导致暑期托管班变调走形。
暑期托管服务,适合由社区统筹提供,即由街道、社区主导,统筹开放社区内的资源,招募志愿者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还必须注意到,开展暑托服务,要让服务有吸引力,就必须有投入,加强暑托服务内容建设。
在全面开展暑托服务的同时,应允许校外培训机构在节假日开展培训。一刀切的禁止,而不是给家长选择权,并不能有效治理培训乱象。
试想,如果暑期托管服务收费低、质量高、活动精彩有趣,学生们对校外培训的需求也就会减少,而不是都去校外培训班,这也就让校外培训降温。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需要精准施策。
把假期还给孩子,让孩子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社区、学校为学生提供有意义的去处是一方面,还必须改革教育评价体系,让家庭教育回归,关注孩子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生存教育,而不再是围绕知识教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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