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3月16日消息,近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是2018年《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适用于2022年起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
2018年出台的《中考改革方案》,就已经明确提出了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的改革任务和基本框架。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就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
自主招生录取方面,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根据《实施办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比以往减少,合计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方面,具体包括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类,合计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与改革前相比,名额分配比例进一步扩大。
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
《实施办法》特别明确了名额分配的具体要求:一是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二是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50-65%,其中,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各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各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全覆盖。
综合评价录取方面,招考机构将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满分50分,具体办法另行颁布)合成总分。主要考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的完成情况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同时,将通过全程录像、双盲匹配等保障制度,确保考查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简而言之,上海重点高中的名额大部分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分配的数额与该校初中考生占全区考生的比例相当。初中民办学校只参与高中自主招生和全市统考。
与北京现已实行的“校额到校”政策不同,北京的“校额到校”不跨区,而上海没有限区;上海的名额分配比例更高。其共同的核心诉求都是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兼顾各类初中学校的发展机会公平;探寻更全面多元的评价体系,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周彬表示,此次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这意味着各类初中学校的毕业生都将有机会升入优质高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