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6月22日消息,浙江省举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闻通气会。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峰就全省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了相关介绍。
据陈峰介绍,自2014年,浙江和上海作为新高考全国首批试点省份开始实施新高考,目前已经完成了三轮新高考招生。2018年底,浙江英语加权赋分事件之后,省委、省政府就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调研和评估,并在教育部指导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再次研究了完善措施。
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高考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有六项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 年招生录取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