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教育相关公司有:华图教育、颂大教育、分豆教育、中教股份、嘉达早教、行动教育、朗朗教育、华腾教育、亿童文教、星立方、和君商学、威科姆。

新三板进入分层时代,符合创新层的教育相关公司仅10余家

2016-05-27 22:58:59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Karyn  

  多知网5月27日消息,今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施行。

  据犀牛之星数据统计,从现有数据来看,目前共有967家挂牌公司分别符合创新层的三项并行标准。其中,符合创新层的三项并行标准的教育相关公司有:华图教育、颂大教育、分豆教育、中教股份、嘉达早教、行动教育、朗朗教育、华腾教育、亿童文教、星立方、和君商学、威科姆。

  据以上教育相关公司年报:

  华图教育2015年营收13.2亿元,同比增长35.25%;归属于华图教育股东净利润为2.1亿元,同比增长101.83%。

  颂大教育2015年营收2.5亿元,同比增长287.94%,归属于颂大教育股东的净利润3193万元。

  分豆教育2015年营收为1.065亿元,同比增长267.60%;归属于分豆教育股东的净利润为6285万元,同比增长3741.08%。

  中教股份2015年营收1.55亿元,同比增长6.8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9万元,同比降18.63%。

  嘉达早教2015年营收2.3亿元,同比降2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6万元,同比降4.16%。

  行动教育2015年营收2.3亿元,同比增长7.7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1万元,同比降3.9%。

  朗朗教育2015年营收8036万元,同比增258.6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8万元,同比增461.72%。

  华腾教育2015年营收4989万元,同比增57.3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0万元,同比增117.61%。

  亿童文教2015年营收4亿元,同比增30.0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98万元,同比增39.56%;

  星立方2015年营收5272万元,同比增73.8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5万元,同比增351.14%。

  和君商学2015年营收5.3亿元,同比增1647.49%;亏损1194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638万元。

  威科姆2015年营收4亿元,同比增26.1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9万元,同比增3045.85%。

         据悉,挂牌新三板的教育相关公司共有130多家,而符合创新层标准的只有十余家。

   新三板进入分层时代,意味着被划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将享受到更多的制度红利,券商也会将资源向创新层企业倾斜。

   同时,业内也有不少表达担忧的声音。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晓明女士接受多知网采访时,表达了对新三板分层的担忧:“分层为了解决新三板流动性问题,但是也相当于把新三板划分为了三六九等,将新三板上不多的流动性赶到了创新层,少数的企业增强了流动性,而更多的企业则降低了流动性,不利于新三板的发展。”

  陈晓明认为,若想提高新三板的融资能力,增强流动性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需要正视大部分新三板企业低信用,高成长性的现状,开发适合新三板的金融产品; 同时提高做市商以及投资机构对新三板企业的定价能力。

   一家大型券商新三板分析师接受腾讯财经采访时表示,在新三板分为两层后,创新层企业盈利成立、成长能力优于中小企业板以及创业板,将成为成长股大本营,预计创新层占新三板成交金额比重或将超过80%。

  此前,洪泰基金创始合伙人盛希泰发表文章称,简单分层制,将把新三板推进“停尸房”。文章称:分层真的能解决流动性吗?恐怕是治标不治本,如果只是分层,作为一个资本市场的其他几个主要条件不改变——参与主体仍然是有限,仍然是做市商制度,仍然不能采取竞价交易,那仍然解决不了问题。而匆忙开启的分层可能引发的连串危机,恐怕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两极分化,95%公司将被宣布死刑。

        新三板进入分层时代后,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教育相关公司流动性堪忧。

   附:

  新三板三套并行分层标准分别为: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四个通用标准:

  (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

  1.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合计3次以上的,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了纪律处分措施。

  2.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