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1月22日消息,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入行、跨区域经营等必须具备的条件。
至此,对于早前规定的“留学中介资格审批权下放到地方”的政策要求,广东试点率先兑现。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相应提高了广东省留学中介机构入行标准:备用金从原来的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上升到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从对办公面积未作说明到明确不得少于120平方米;从业人员从不得少于5名,增加到不少于10名。
据悉,2012年8月教育部委托广东省教育厅对正规留学中介的资质进行审批,广东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单位,但一直并未执行相关要求。
《办法》同时规定,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到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资讯、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招生活动,不得擅自组织语言培训、留学预科等具有学科知识内容的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对于跨省经营的递交的资料也做了相关的要求。
新规的颁布,对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机构是清理市场的“好事”,但对于一些自主经营的小公司而言,也希望借用缴纳较高数额备用金来钻漏洞,补短板、获得资质,对于审查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悉,从教育部涉外监管网公布的信息来看,广东省有27家拥有合法留学中介资质的服务机构,但实际上正在经营的留学中介机构大大小小加起来约有几百家,或许还要进行相关的整顿,取消不合规机构资格。
启德教育广州公司总经理刘湘认为,新《办法》对于认定留学机构的条件更加严格,对于留学行业来讲,是一个很好的规范机会。通过这些条件筛选,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真正具备办理出国留学资质的留学机构,保障自身利益。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对新办法能否贯彻落实、得到有效监管也是个大问题,中国留学中介行业的混乱,问题在于准入门槛太低,借牌、借桌子、借办公室的所谓‘咨询公司’比比皆是,监管不力就是罪魁祸首。(多知网 弘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