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1月5日消息,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该文件指出,豆神教育2019年度的政府补助收入及期间费用存在跨期核算的情况,其中940万元政府补助收入及119.23万元期间费用不应当确认在当期。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豆神教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提交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