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网7月18日消息,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优化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成都市将深化全市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审批服务工作。
可以说,这一举措将简化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流程、减轻大中型连锁校外培训机构在不同区(县)开设教学点的审批负担、降低外商投资企业举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门槛。
通知具体提到:
一、探索信用审批。教育行政审批部门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当场或承诺5个工作日内给予许可并登记:
1.上一年度年检优秀或近3年年检合格的在蓉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举办分校、教学点;
2.开办资金(实收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的举办者新设连锁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3.以持有的驰(知)名商标为字号的举办者新设连锁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4.已在本市举办3个及以上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新设连锁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二、消除违规准入。持续清理、破除不合规、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除禁止举办义务教育机构、宗教教育机构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举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三、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和审批流程优化改革,落实教学点免登记服务。
本市培训机构在同一区(县)域内增设教学点的,经教学点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审批部门按规定进行形式审查或实地查勘后出具批复,抄送教学点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
本市营利性培训机构跨区(县)域增设教学点的,经教学点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审批部门按规定进行形式审查或实地查勘后出具批复,抄送教学点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总校(公司)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审批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新增教学点免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企业登记注册(备案),由教学点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总校(公司)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