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教育部:2021年全国高考6月7日开考,严防志愿被篡改

2021-02-19 18:24:50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Romy  

  多知网2月19日消息,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要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通知》明确高考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通知》强调,要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要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通知》还指出,要完善高考入学机会公平保障机制。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理,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

  《通知》还明确,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教育部。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教育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