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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

河南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需备案审查,不得聘用公办校老师

2019-10-30 20:25:43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春风  

  多知网10月30日消息,昨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到,今后在河南省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均需到省教育厅备案审查,全省将建立日常检查抽查制度,及时更新发布校外线上培训“黑白名单”。

  关于时间限定,方案提到今年年底前河南将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关于教师资质,方案明确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关于大纲设定,方案提及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应当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关于课程时长,方案表示校外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校外线上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关于招生宣传,方案提及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宣传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

  关于收费退费问题,方案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且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另外,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此外,方案提到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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